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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说要等卷宗回到一审法院?

2024-08-06 19:00:09  来源:网络   热度:

一、一审法院说要等卷宗回到一审法院?

是的,如果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的,则强制执行还是在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来执行的,所以还是需要等一审法院收到卷宗后再申请执行

二、广西百香果女孩事件始末?

2018年百香果女孩杨晓燕于10月4日独自一人去卖百香果时,被同村29岁的青年杨光毅盯上,在杨晓燕回家途中,将其强行抱走,实施了奸淫并杀害。在随后的10月14日,钦州灵山检察院对外公布调查结果,并迅速启动公诉!

三、原审法院是指一审法院吗?

一般情况下,原审法院是指一审法院。如果是二审后再审的案件,再审时一般会表述为原一审法院、原二审法院(本院再审的就称本院,提审或指令再审的称原二审法原审法院是指第一次审理你的案件的法院即为原审法院。在实践中,一般级别管辖问题由法院自行把握。

但如果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判决,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之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法院应当以严重违反程序为由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而后根据级别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四、到法院起诉房产分割一审

房产分割纠纷:到法院起诉的一审流程

房产分割是一项涉及家庭财产和关系的复杂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当亲友之间就房产分割出现分歧,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本文将重点介绍在房产分割纠纷中,当事人如何通过起诉向法院申请分割一审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起诉材料

在准备起诉房产分割一审前,当事人需要搜集和准备必要的材料。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分割的房产及所占份额。其次,收集与房产分割有关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财产来源证明等。此外,还需要准备好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法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分割一审一般由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应根据房产所在地或相关事实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在选择法院时,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选择错误的法院而导致诉讼程序不顺利。

第三步:起诉房产分割一审

当事人在准备就绪后,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或亲自前往法院递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对起诉请求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

第四步:庭前调解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一般会安排庭前调解,试图通过调解达成双方和解。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代理参与庭前调解,协商解决房产分割纠纷。如果庭前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纠纷。

第五步:开庭审理

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房产分割一审案件。在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可以陈述事实、认定证据,并进行辩论。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案件审理,并作出裁决。

总结

房产分割纠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在解决纠纷时应当理性对待,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向法院起诉房产分割一审,可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促使纠纷得到公正解决。希望以上内容对面临房产分割纠纷的当事人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具体指导。

五、一审法院驳回申诉后还能不能到一审法院申诉?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都是自然人或一方人数众多,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被一审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不得再申请再审,而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六、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

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审法院对于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各种因素或原因,当事人可能不满意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这时,他们可以通过申请一审法院再审来寻求对判决结果的重新审查。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92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的事由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的,或者发现原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且对案件审判程序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再审。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3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有国家赔偿案件提起再审,不受时限的限制,可以随时提出再审申请。

二、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在民事案件中,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予以明确。根据该法第17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同样,在这里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是要提供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或者发现原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

若是涉及新的证据,申请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证据存在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另外,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在证据保全过程中出现的事实认定错误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该错误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三、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对于行政案件来说,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则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不服的行政判决、裁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判决、裁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这里的申请再审的理由包括原判决、裁定有明显的错误,或者重大程度上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行政案件的再审程序中,对于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的提请下,向一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这一点是该法对于行政案件再审程序的一大特色。

四、再审程序的特点

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都有其特点。

首先,再审的申请时效性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则该申请将被法院驳回。

其次,再审的事由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或者发现原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且对案件审判程序有重大影响。这是再审申请是否受理的重要前提。

此外,再审程序的特点还包括: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需逐一论证和援引相关的法条和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其申请再审的理由;当事人还需要说明其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以及再审后的诉讼目的等。

五、总结

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再审申请来寻求对一审判决结果的重新审查。

这一再审程序具有明确的时效性和具体的事由要求,当事人需要逐一论证和援引相关的法条和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说明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和再审后的诉讼目的。

无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申请一审法院再审的法律依据都是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确立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七、再审申请应递交到一审法院还是终审法院?

应该是提交终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比如一审是县法院,二审是市中级法院,这个你对二审判决不服,提出再审应该是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现在为了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一般你对二审法院判决不服,提出再审虽然是向高级法院提出申请,但可以由中级法院代收,直接把向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交给中级法院即可。

八、法院一审是什么意思?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九、二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要求重新立案,怎么办?

指令继续审理,是指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案件应当立案受理,或者应当由法院审理的,可以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一般情况下,只要二审法院指令继续审理的,一审法院不会再次驳回起诉的,所以很少会出现指令审理两次以上的情况的。指令继续审理与发回重审是有区别的。发回重审一般情况下是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

十、二审法院可以执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吗?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只所以这样规定,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任务,如果二审生效判决全部由二审法院执行,将使二审法院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履行其他职责。

按照我国法律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影响大小,确定了不同的级别管辖,一般随着法院层级的提高,管辖的案件数量也呈递减之势,由同一级别的法院执行更符合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扩展资料:

法院的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

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年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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