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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药品目录?

2024-05-27 02:55:28  来源:网络   热度:

一、医保类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含民族药)。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级别分别予以限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在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国家和地方的药品目录中删除:药品监管局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管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监管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沙棘压片糖果适合哪类人吃?

孩子和老人。

沙棘压片糖果使用精致的糖粉来作为主要惩罚呢,然后添加了一些香料和其他的材料做成的糖浆,经过了压片成型之后,做成的一种混合物,没有使用熬煮等等方式,所以产品的结构没有被改变。在沙棘蓝莓压片糖果里面,因为添加的很多的钙素和各种维生素,所以更加容易被孩子接受。

三、二类药品处方规定?

二类精神药品主要是一些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物。比如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中枢兴奋剂。由于这些药物的长期应用,会有一定的依赖性和成瘾性,所以国家对处方做了一系列的限制。常见的药物有阿普唑仑,艾司唑仑,苯巴比妥,奥沙西泮,氯硝西泮等药物。这些药物一般规定是必须取得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资格的医生才能开具,一般用量不能超过7天。

四、国家管制类药品是什么?

比如一些麻醉药品,神经性药品,病毒性药品,特殊生物药品,特殊病治疗药品等等都属于国家管制类药品!一般这种类的药品是国家指定有资格的生产企业生产,产量是规定的,严禁流失或者非法买卖!比如说:杜冷丁这种可以让人成隐的神经药品(主要是用来止痛的)!

五、丙类药品不能报销吗?

丙类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报销的,通常不在医疗的报销范围之内,而且是需要自费的。丙类药物通常是指一些保健品,同时还包括一些新出的药品或者是风险性比较大的药物,是需要自行消费购买的,而且用药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最好不要盲目的使用,以免对自身的健康造成影响。日常生活中还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或者是饮食习惯。

六、精神类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品化学管理的具体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规定。

参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七、药品35类商标怎么注册?

(4)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八、精神类药品怎么寄快递?

1.

所有的快递都可以邮寄精神类yao物但是需要一些手续。如果因治疗疾bing需要携带、邮寄精神yao品一定要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及个人sfz明哦~精神yao物。

2.

特殊物品!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应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并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经海关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九、器械类药品什么意思

器械类药品应该是指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膏贴剂等。

十、精神类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1次。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3部分组成: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三、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1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医院;

(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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